交通部觀光署
環境部公告修正「旅館業」環保標章規格標準,名稱並修正為「旅宿業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說明:
一、旨揭「旅宿業」環保標章規格標準公告影本及其附件,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/公告及會議/最新公告查詢(網址https://docmeet.moenv.gov.tw/IFDEWebBBS_MOENV/),歡迎各界響應推動環保標章,共同帶動全民綠色消費。
二、本標準新增第6點其他事項,規定「取得標章使用權業者應於每年6月30日前於指定系統完成填報前一年度服務場所之能源及水資源使用量。」考量指定填報截止時間將至,因應實務作法,對於既有環保標章旅宿業者,給予合理時間填報,故本(114)年度延至114年8月31日前完成填報前一年度服務場所之能源及水資源使用量。
環境部公告修正「旅館業」環保標章規格標準.pdf